新机遇!事业编“下海”创业期间 保留人事关系 和 发放基本待遇
摘要:www.中国安国.com 支持事业编 科技人才 创新 创业 创岗 人力资源实用知识
原标题:江苏再次明确:事业编“下海”创业可暂不辞职
(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和发放基本待遇)
盼我单位也能参照执行!
据《新华日报》报道,江苏省人社厅、省发改委、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近日
联合下发通知,共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,力争今年起到2025年,每年支持成功自
主创业20万人。
人民网江苏频道注意到,为降低事业编内人员离岗创业的“机会成本”,通
知重新明确了一项支持政策,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
系,其间可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,正常晋升薪级工资,按
规定连续计算工龄,同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。
通知明确,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,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
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,以兼职、挂职、参与项目合作、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创新
创业活动,创造更多优质经营主体、增加就业岗位。
这项鼓励事业单位人员“下海”创业的政策,2015年5月,国务院印发《关
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》,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
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、离岗创业。优惠条件是可以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3年。
鼓励“事业编”创业,江苏走在前列。2016年1月,江苏省人社厅、教育厅、科
技厅《关于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的意见》,
鼓励省属及各地所属高校、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
在职或离岗创业。离岗期不超过3年,离岗期保留其人事关系。
约1年后,人社部于2017年3月正式印发《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
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,其中指出,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
项目合作,可取得成果转让、开发收益;离岗创新创业者,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
系,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。人社部指导意见发出后,江苏省人社厅于当年8
月2日转发人社部上述指导意见的通知。
除江苏外,安徽、山东、河南、福建等地也曾推出鼓励事业单位科技、专技
人员离岗创业的规定或文件。
此次江苏十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显示,全省力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2025
年每年创新创业5000人。该通知还明确了支持退役军人、农民、留学回国人员创
业以及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和灵活就业的一系列鼓励扶持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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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 实用知识:
事业单位人员能否注册开公司
法律分析: 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可以开公司,但只限于两类人,一是专业技
术人员,二是科研人员; 其他人员一律不能在职兼职或经商。《关于支持和鼓励
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明确允许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
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。
劳动法 没有 “自动离职” 概念
员工 在旷工时发 《限期到岗通知书》
如果 还不来上班,再发一个 《旷工解除通知书》后,才能开除员工
如果单位没走 这个流程,他在法律上就是 “待岗状态”,不能算离职;
这种情况下,员工回来上班,还能继续干;要是这种情况下,单位开除他,就得
“付赔偿金“ !
所以,单位制定规章制度 和 日常工作 都应“依法进行”;不能任性!
开除或处理员工,也一样!
社保法
社会保险 的主要项目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
生育保险。
劳动法
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,劳动者提出订立‘无固定期
限’ 劳动合同的,应当订立‘无固定期限’ 的劳动合同; 前述情形,如果没
有签劳动合同的,法律上 会 认定为 签‘无固定期限’。